关于申报202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4

各系部、处室: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冀教科函〔2026〕8号)要求,202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开始申报。我院申报工作即日开始,请各位申报教师认真领会教育厅通知精神,按照申报程序及时进行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名额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分配给我院的各类项目申报指标,我院实行限额申报。项目类别和名额限定具体如下:人文社会科学类自筹项目2个指标,人文社会科学类青年基金项目1个指标,科学技术类自筹经费项目2个指标,科学技术类青年基金项目1个指标。申报者在填写申报书时注意注明申报项目类别。

根据教育厅通知要求,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已获得过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类型项目,仅获批过青年基金项目的可申报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已获批过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的不得申报青年基金项目。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二、申报要求与流程

(一)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佐证材料须按要求上传申报平台(https://kyg12.hdvtc.edu.cn/)。省教育厅将使用AI辅助审核功能,除形式审查外,也将对项目开展的创新性等进行人工智能审查,并将作为专家评审参考。

(二)按照限额申报要求,先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经公示后,再上报教育厅。

(三)项目负责人于7月26日前将电子PDF版申请书发送至邮箱65835611@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预期将不再接受申报。纸质申报书于7月27日11:00前报送至教务处212室。

政策咨询电话:0311-66005159;0311-66005153

技术咨询电话:0311-85659521

                                       教务处

                                       2026年7月14日

          附件1: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