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之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2

关于开展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之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河北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冀教就业函〔2015〕19号)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评选分为本次评选活动分在校生“创业之星”和毕业生“创业之星”(2010年及以后毕业的学生)两种类型。

(一)校园“创业之星”报名条件

1.河北省各普通院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

2.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新创业精神,创业事迹突出;

4.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

(二)毕业生“创业之星”报名条件

1.2010年及以后毕业且取得毕业证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及毕业研究生;

2.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新创业精神,创业初具规模,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成为某一领域的优秀代表;

4.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

二、校级评选

各系组织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积极报名,人数不限,于12月10日前报与教务处,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最终推选1至3名候选人参加教育厅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

联系人:颜丽

联系电话:0311-89630910

附件:

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河北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2.河北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推荐汇总表.doc

3.河北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推荐表.doc

4.河北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推荐项目基本信息.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