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辛集校区建设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5〕12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统筹生均拨款、学宿费收入等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委托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①本项目总投资129922.7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09218.09万元,②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73884.4平方米,其中地上260036.25平方米,地下13848.15平方米。主要建设公共教学楼2栋,建筑面积19919.72平方米;教学实训楼5栋,建筑面积65024.41平方米(含人防3936.53平方米);1#连廊,建筑面积688.24平方米;实训车间,建筑面积3480.72平方米;图书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24905.23平方米;学生活动中心1栋,建筑面积1922.24平方米;校级教研楼1栋,建筑面积7180.81平方米;学术报告厅1栋,建筑面积4969.91平方米。风雨操场,建筑面积13163.85平方米(含人防4047.12平方米);体育看台1栋,建筑面积2841.01平方米;学生公寓14栋,建筑面积98995.92平方米;单身教师公寓1栋,建筑面积5499.44平方米;学生食堂4栋,建筑面积21182.23平方米(含人防5215.52平方米);后勤服务楼1栋,建筑面积1945.54平方米;附属用房1栋,建筑面积1940.29平方米;东校门,建筑面积49.56平方米;南校门,建筑面积175.28平方米。配套实施道路、室外铺装、运动场地、绿化、围墙以及给排水、电气、供暖、燃气、消防地下管网等室外工程。③建设地点:河北省辛集市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辛集校区院内规划位置,富强大街以北,教育路南延段西侧,南环路以南,安新线以东。④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其中一标段:1#-8#学生公寓、单身教师公寓、1#学生食堂、2#学生食堂(含食堂地下车库基础)、3#学生食堂、后勤服务楼、附属用房等工程,具体规模详见初步设计;二标段:图书综合楼、风雨操场、学术报告厅、学生活动中心、9#-14#学生公寓、4#学生食堂等工程,具体规模详见初步设计;三标段:1#-2#公共教学楼、1#-5#教学实训楼、实训车间、1#连廊、校级教研楼等工程,具体规模详见初步设计;四标段:体育看台、南校门、东校门、运动场、道路工程、铺装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燃气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围墙、土方平衡等附属工程,具体规模详见初步设计。⑤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的方式选择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二标段、三标段、一标段、四标段)逐个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投标人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中仅正常进行商务、技术、报价的得分计算及排名,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名次顺序递补推荐。如前一标段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须承诺同意后续标段评标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没有被确定为中标人时,由其自行承担相关后果。⑥计划工期:577日历天(一、二、三标段),943日历天(四标段)。⑦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质量标准:合格。⑧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28852.41万元,二标段:33155.48万元,三标段:30475.39万元,四标段:18165.80万元。
2.2招标范围:完成本标段设计阶段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BIM建模、现场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完成施工图审查等相关工作);完成本标段施工阶段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负责建筑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办理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所有相关建设手续);完成场地准备及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所含内容;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和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验收、人防验收、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各项保修工作。(设计及施工均涵盖初步设计批复的全部内容及实现功能需要的全部内容、以及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在初步设计范围内增加的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一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二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三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四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三标段),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二、四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三标段),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二、四标段),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业绩要求:一、二、三标段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施工企业业绩:自2020年11月1日以来承接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25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设计企业业绩:自2020年11月1日以来承接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投资额25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设计业绩;四标段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施工企业业绩:自2020年11月1日以来承接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设计企业业绩:自2020年11月1日以来承接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投资额15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设计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至少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预留一定比例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预留份额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所占份额),且投标人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所占份额)。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所占份额)。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27 08:00至2025-12-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17 0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本项目实行“双盲”方式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标部分,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未按照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将被认定为无效。7.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如采用新点标证通扫码加密生成的投标文件则需通过新点标证通进行扫码解密。7.3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自主决定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法人印鉴等),或“新点标证通”。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www.hebca.com/ggzyxj.html(咨询电话:4007073355)。下载招标文件使用IE浏览器,版本需为IE11及以上。若通过注册新点标证通办理的CA密钥,可无需安装“新点驱动”。7.4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辛集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汇新路45号,联系人:郑涛,电话:0311-85208117,电子邮箱:nyxjxq@126.com;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联系人:李启、李硕林、齐振华,联系电话:0311-69052039,电子邮箱:1065892188@qq.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辛集市招标投标造价服务中心
电话:0311-83222428
电子邮箱:xjszbb@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仅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线上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标书,“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免费使用。
13.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汇新路45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郑涛 |
联系人: | 李启、李硕林、齐振华 |
| 电话: |
0311-85208117 |
电话: | 0311-69052039 |
| 传真: |
/ |
传真: | 0311-69052033 |
| 电子邮件: |
nyxjxq@126.com |
电子邮件: | 1065892188@qq.com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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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http://www.ruihepm.com/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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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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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6960488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