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新生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正常入学,根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就是允许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的情况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根据经核实的家庭经济情况分别采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各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不同的资助措施,以确保每一位经济特别困难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统招新生
第四条 申请条件
不能一次性缴清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以下几类学生:
(一)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学生;
(二)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学生。
(三)因家庭突发意外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交齐费用的学生。
(四)已经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资金未到达学校财务账户的学生。
第五条 申请及审批的程序
(一)需缓交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向各系提交《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通知书》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乡(镇、街道)级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
(二)各系审查后,根据情况由新生填写《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困难学生申请表》由辅导员、系主任和学生处处长的签署意见
(三)新生持申请表(一式三联)到学生处盖章、备案并留存一联
(四)新生持审批后的“绿色通道”通知单的其中一联到学校收费处核定缓交金额并备案。
(五)新生持审批后的“绿色通道”通知单另一联到各系办理入学手续。
第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一步核实其困难情况,根据困难程度,建议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或给予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各类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岗位等。对经核实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应补交学费。
第七条 附则
(一) 对困难学生要提供积极、主动热情的服务,除允许其缓交相关费用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外,还有尽可能帮助困难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其他困难;
(二)坚持实事求是、适度从严的原则,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同学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新生总数的10%。
第八条 本认定办法解释权归学院学生处